劉曉波
原載於 爭鳴
親民秀
表面上看,二○○六年是胡溫上台後最有政績的一年。
這一年,最具爆炸性的新聞無疑是胡錦濤倒掉陳良宇,看似加大反腐,實則高層權爭中的狠手,以此宣示自身權力的鞏固和震懾地方豪強。現在,上海幫作鳥獸散,各路強勢諸侯膽寒,胡錦濤基本大權在握,可以主導十七大人事安排了。君不見,在一連串省部級官員的調整中,團派人馬紛紛躍升,海外媒體熱炒出身團中央的李克強和李源潮領跑第五代,在已經完成換屆的十四個省級黨委中,每個省的常委中至少二名官員仕途起步於共青團系統。就連臭名昭著的團中央前第一書記周強也當上了湖南代省長。他整肅《冰點》的蠻橫作風,使之成為最著名的新聞殺手。
與奢華浮誇、優惠資本的江澤民時代相比,十六大以來,胡溫政權作出關注底層的姿態,在「親民」表演上最下工夫,幾乎是無所不在地、時時刻刻地表現親民姿態,也已經從中嘗到了甜頭。現在,「平易親民」和「務實高效」似乎成了胡溫體制的標誌性品牌。進入二○○六年,胡錦濤一面以反腐手段取得黨內主導權,一面加大「親民」的力度。在社會政策上,針對愈演愈烈的城鄉兩極分化和社會不公,六中全會把「建立和諧社會」作為核心口號提出;為了彌補社會裂痕的日益擴大,親民路線落實為從「贖買精英」向「贖買大眾」轉化,取消了農業稅,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的學雜費,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了最低收入標準,壓低壟斷行業的特權工資及其福利……等等
然而,無論是加大反腐力度還是頻頻親民舉動,都不過是維護獨裁權力的權宜之計,用反腐來降低社會不滿,用小恩小惠來贖買大眾,而在現實中,跛足改革的方向並沒有實質性調整,貧富差異並沒有縮小,依然是掠奪性裙帶性的權力市場化,特權經濟仍然猖獗,權貴們仍然貪得無厭。
中共特色的親民路線不過是「黨權為本」而「親民為用」的統治策略,利益分配仍然是「權貴優先」而「民眾靠後」。其實,胡錦濤的這套親民術,不過是毛澤東式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當代翻版,為了使中共獨裁權力能夠「永遠立於不敗之地」,而只有「永遠立於不敗之地」的黨權至上,才能使權貴利益永遠具有優先的地位。中共的歷史顯示,往往在兩種情況下,中共高層最強調走親民路線。一是權力交替後的政治新人初登大寶之時,一是嚴重的社會不公導致民怨沸騰之時,而胡溫政權的處境正好兩者兼具。所以,「親民」就更是胡溫鞏固自身的權力、提升自身的威望和安撫民眾不滿的需要。
人權秀
與此同時,在民間權利意識覺醒和民間維權不斷高漲的國內壓力下,也在世界性的自由化民主化大潮和美國等主流國家的人權外交的國際壓力下,為了把國際社會對北京二○○八年奧運的質疑聲降至最低,中共現政權不得不承認人權的正當性和普世性並大搞人權秀。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舉辦了掌權五十多年以來的第一個人權展,意在向國人和世界展示其改善人權的成就。十二月一日,中共發佈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國務院令第四七七號),給了外國記者二十一個月的所謂「自由採訪權」,說明了國際壓力的有效性。兩大人權秀都是對外不對內,為了「使外國朋友更好地瞭解中國人權的現狀」,「讓世界見證中國人權事業新發展」,以見證「今天是中國有史以來發展得最好的時期」。
胡溫「人權秀」的最大特色是「偽善」,只展覽所謂的人權成就而迴避人權災難,只展覽「依法治國」的成就而迴避「有憲法而無憲政」和「惡法治國」的現狀,憲法中規定的公民權利沒有一項能夠落實到現實的司法實踐中。中共仍然對人權進行歪曲性解釋,反復強調「主權至上」和「生存權第一」,也就是割裂人權作為一束公民權利的整體性,突出強調跛足的生存權與溫飽權,而把國民的諸項政治權利剔除。
最讓我感到厭惡的是,給外國記者二十一個月的自由採訪許可這一「新聞自由秀」,不僅是高高在上的「破例開恩」,而且有違於平等對待的人權原則。因為,這項「破例開恩」的國務院令具有露骨的歧視性,受惠者僅僅局限於外國媒體,國內媒體無法享受,甚至港澳台媒體也被排除在外。這真是中共特色的新聞開放,新聞自由的大門可以對外國媒體開縫,卻對本國媒體和港澳台媒體緊閉,不能不讓人想起中國傳統中最為惡劣的奴才外交——「甯與外人而不與家奴」。
所以,中共的人權秀向世人展示的,與其說是「人權」,不如說是「官權」;與其說是改善人權的誠意,不如說是言行背離的偽善。
胡溫政權在向西方大作「人權秀」的同時,對大陸民間反對運動的打壓卻越來越嚴厲。在言論上,官權對媒體的嚴控和對網絡的封鎖越來越嚴厲,不但是敢言的報刊被整肅,獨立的民間網站被關閉,而且共青團機關報《中國青年報》的名牌欄目「冰點」,溫和的思想學術性網站《世紀中國》也不放過。甚至把惡法治國應用於媒體管制,準備出台《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以便把過去的黑箱限制變成公開鉗制。在對異見人士的監控上,警察上崗的時間越來越長(比如,在我家院門口的警察,從八月十七日開始上崗,至今還未撤出),監控方式也越來越嚴,有人被長期軟禁,有人出門被跟蹤。在打壓草根維權上,堅決採取消滅於萌芽狀態的先發制人,還準備出台《軍隊處置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給軍隊以更大的權力和更多靈活性來應對此起彼伏的群體事件。
也就是說,針對近年來激增的群體事件,更針對法律界和知識界的有識之士介入草根維權,胡溫政權把防範和鎮壓群體性事件當作維持政治穩定的重中之重。中共首次把「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事件」寫進六中全會《決議》,中共喉舌進一步解釋說:「把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事件首次寫進黨的重要文獻,並且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突出地擺到全黨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們黨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特徵的清醒認識,充分表明了我們黨直面現實的政治勇氣。」
在政法系統召開的多次會議上,中共主管政法的政治局常委羅幹反復強調,在底層群體的不滿情緒日益高漲、官民衝突不斷激化的情況下,各級地方政權及其專政機構要做到「四個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確保「四個不發生」:不允許衝擊黨政機關事件發生,不允許群體性的罷課、罷工、遊行請願發生,不允許群體性越級上訪特別是進京上訪,不允許民間的械鬥及鬧事發生。在策略上,採取勸誘多數和鎮壓少數的分化瓦解方式,對群體維權的組織者或領頭人進行從嚴從重的處理,以震懾其他維權者。特別是對於那些受到國際輿論關注的維權事件和維權人士,更要用處理「敵我矛盾」的態度給予堅決鎮壓。
最能夠體現官權加強鎮壓民間維權的人權迫害事件,無疑是一系列抓捕、審判,而且全然不顧及國際社會的壓力。被美國《時代周刊》評為亞洲英雄的盲人維權者陳光誠,居然被以莫名其妙的罪名判刑四年零三個月,而且為其辯護律師設置重重障礙。備受國際關注的維權律師高智晟的被捕、起訴和開庭全部採取秘密方式,完全不遵守中共自己制定的現行司法程序,不但拒絕高智晟家人為其聘請的律師,而且連高智晟的家人也無法出席庭審。更有甚者,陳、高二人被捕後,他們的家人也遭到株連,長期被軟禁、被跟蹤、被威脅,每一天都生活在恐怖陰影之下。高的妻子耿和與十三歲的女兒格格先後遭到國保人員的暴力侵犯;陳的妻子袁偉靜被警察抬著四肢扔在路邊。
這種軟性施恩和硬性鎮壓的兩手策略,充分體現了「親民路線」在骨子裡的陳舊政治邏輯:黨給你們溫飽,甚至小康,所以,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吃飽了知道感恩」,才是良民;而「放下碗罵娘」,就是刁民。良民被獎勵,能坐穩奴隸位子;刁民不願做奴隸,就要被鎮壓。
惡搞秀
儘管,當下中國的政治氣候越來越冷,然而,在人權問題上,中共獨裁由過去赤裸裸的反對到今天的不得不「偽善」,說明了國內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和民間維權的成效,也顯示出人權作為普世價值的不可抗拒。在政治嚴控之下,權利意識日益覺醒的民間,必然具有公共參與的極度饑渴和見縫插針的維權熱情,從而使民間維權活動難以完全被官權壓服。在具有政治風險的敏感人權事件上,民意和開明媒體選擇沉默,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在所有人權事件上的沉默。事實證明,在一些風險較小、政治敏感性較弱的人權迫害事件中(特別是地方政府所為),不僅在網絡上,甚至傳統媒體上都還有一定的民意表達空間,有時也能形成頗具聲勢的輿論救濟。只要這種自下而上的民意表達足夠強大,官權也不得不對民意做出靈活的甚至正面的回應。
比如,在二○○六年歲末,北京市民對官方「殺狗」運動的街頭抗議,使高層決定停止「殺狗」運動。而中國民間突然爆發出「捍衛妓女人權」的強烈呼聲,更凸現了民間對人權迫害的憤怒。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也就是在「人權展」落幕兩天後,曾經是中國最開放的新興都市深圳,該市福田區警方將抓獲的一百名賣淫婦女及嫖客進行遊行示眾並在現場作出公開處理。全副武裝的警察把這些妓女和嫖客逐一押下車遊街示眾後,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長井亦軍當眾宣佈處罰決定,分別讀出每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貫。每讀出一人的資料,警察便讓示眾犯人踏前一步確認身份,然後押回車上載走。據報道,現場有逾千人圍觀,並不時響起掌聲。
令人萬分驚詫的是,在帝制已經結束了一個世紀、文革也已經過去了三十年的新世紀中國,更在胡溫中央興致高昂地「正搞人權秀」之時,深圳官權卻「惡搞人權秀」,作為執法者的深圳警方還會用如此興師動眾,通過對賣淫嫖娼者的人格和尊嚴的文革式羞辱來踐踏基本人權。這不僅是公然挑戰普世人權原則,而且是公然踐踏中國現行法律;不僅公然挑戰主流民意,而且公然為胡溫中央添堵。似乎是在有意與中央對著幹,公開向世人展示今日中共專政機器是如何野蠻地承襲文革遺風,敢於肆無忌憚地踐踏基本人權。
好在,今日中國民眾不再是不知人權為何物的愚民,官權也不再敢於理直氣壯地踐踏人權。所以,妓女遊街示眾事件一經曝光,先是成為各大網站熱點,激起網絡民意的強烈反彈,僅在「貓眼看人」論壇上,涉及該事件的帖子的點擊率就高達十幾萬,幾乎是清一色的譴責之聲。新浪網就此事件作了一個網民問答,居然得到超過十五萬多個回答,七成以上的回答是譴責深圳福田警方的野蠻行為。
十二月一日,更有上海律師姚建國就此事件給全國人大的公開信,公開信有理有據地指出深圳福田警方侵犯人權的執法違法行為,要求全國人大公開出面糾正這種違反法律規定、違反依法治國精神的違法行政行為,以確保此類事件不再發生。姚律師的公開信馬上被貼到各大網站,得到法律界人士和網民的普遍聲援。
洶湧的網絡民意也動員起國內的紙媒,一些開明報刊開始跟進報道和評論(如《南方都市報》、《新京報》、《東方早報》、《新快報》、《南京晨報》、《新民晚報》等),官方喉舌新華網和人民網也相繼發表評論。境外媒體馬上作出反應,絕大多數有影響的西方媒體和港台媒體都對此事件進行了報道和評論。無怪乎有網友發貼說:「中國警察這種忽視人性與尊嚴的野蠻執法和極端做法,震驚全世界。」
民間針對「妓女示眾事件」的自發輿論維權,起碼在兩方面顯示了難能可貴的突破:一,中國民間人權意識覺醒已經達到了自覺維護「罪犯」人權的程度,在人權面前人人平等,不分普通人與罪犯、有德者和缺德者。即便在當下中國,賣淫業仍然遭受法律禁止和道德蔑視,但在民間還能起而維護妓女的人格與尊嚴,不能不說是國人人權意識的一大進步。二,凸現了民間的依法維權意識。針對深圳警方的野蠻行徑,律師的公開信重點譴責警方的違法,報紙的評論也大都是理性的批評,網民的帖子中雖然偶有憤怒的叫罵,但主流的聲音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譴責警方和維護人權,並將國際人權原則和中國相關法律公之於眾,無異於一次依法維權的普及性啟蒙。
正是在網絡民意、法律界人士和媒體評論所構成的強大公共輿論的壓力下,中共多個部門才開始關注這一公然踐踏人權的惡性事件,公安部責成深圳市公安局進行調查,相關官員可能受到處罰。
中共現政權對「陳光誠案」和「妓女示眾事件」的不同反應模式,再一次突顯出人權問題在當下中國的後極權特色——基於獨裁政權利益計算的靈活應對。「陳光誠案」之所以在二審中維持原判,就在於中共高層認為此案政治太敏感,如作出開明姿態,可能帶來對獨裁式穩定的連鎖挑戰。所以,最高當局採取嚴密封鎖信息和縱容山東臨沂官權的野蠻行為的應對方式。而在「妓女示眾事件」中,中共高層之所以表現得相對開放並迅速對強烈的民意做出反應,就在於最高當局認為此事件政治敏感性不強,開放民意表達和順應民心所向,非但不會為現政權穩定帶來更大的挑戰,反而會贏得政治開明的美譽。
如果說,「中國人權展」是中共「正搞人權」的政治秀,意在凸顯胡溫中央的「以人為本」與「和諧社會」的政績,那麼,深圳福田警方製造的「妓女示眾事件」就是地方官權「惡搞人權」的惡政。不論其主觀意願如何,在客觀效果上都是「地方惡搞中央」,可以被評為二○○六年「惡搞秀」之首。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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